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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04 14:3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经学校学生医保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151110日—1231日,对20132014级学生2015年度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整理报销。

   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限额50元,2015年上半年已经报销达到最高限额的学生,本年度不再报销。

   报销程序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整理门诊发票,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初步审核、粘贴发票、签字、整理电子表格和打印纸质报表。(样表格式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在打印好的纸质表格上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然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由团总支书记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同交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财务处领导签字、报销。

      3、根据医保中心要求,各药房的票据和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医务室和各正规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医保管理中心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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