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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员谈心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2 11:11:58

一、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党员谈心活动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是按照 《党章》 要求, 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对党员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也是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 有效途径。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实际和工作表现,互相之间沟通思想,指出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内团结,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带领全校教职员工形成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二、谈心内容和方式  

谈心内容要广泛,通过谈心活动互相查找不足,互相帮助,互相促进,虚心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学院党的建设,学院改革、发展及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拟发展党员的意见,征求对党员监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本部门、单位实际,谈个人体会、收获和努力方向等。  

谈心方式多样化。以“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方式为主,辅以“一对多”、“多对多”的谈心形式。  

三、 谈心对象和时间  

谈心对象可因谈话内容、工作需要而定,可在院领导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教工党员与学生党员之间;支委成员与教工党员、学生党员之间;教工党员与教师之间;学生党员之间;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有针对性地、有目的地进行谈心。  

谈心要有计划并坚持经常。院级领导干部之间谈心每月不少于一次;院级领导干部与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谈心一月不少于两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职工谈心一月不少于两次,支部书记与支委之间的谈心一个月不少于一次,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谈心一个月不少于两次。  

四、谈心要求  

1、谈心过程要坦诚相见。 要将“三个心”要求贯穿整个谈心过程,即“谈者要诚心、听者要虚心、双方要交心”。  

2、相互帮助要找准问题。 在谈心活动中,对谈心人双方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与人为善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在谈心活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倡在谈心活动中进一步征求意见,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3、谈心活动要有记录。 对批评意见要详细记录,以“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各种意见。  

4、通过谈心要增进团结。 要紧密联系党员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党员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实增强谈心活动的针对性。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对有误会或有矛盾的,要通过谈心活动,解开思想症结,消除误解和矛盾。  

5、要做到有的放矢“七必谈”。 即: 一是党员干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遇到挫折、出现严重失误时必谈;二是党员干部任、免职、换岗时必谈;三是党员干部之间产生重大意见分歧或工作不协调时必谈;四是党员干部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考核、考察后必谈;五是党员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时必谈;六是党员干部工作中不能坚持走群众路线,有群众来信来访时必谈;七是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不遵守党的纪律时必谈。  

6、要做到逐级负责分层谈。 为确保谈心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干部教育管理多层次、齐抓共管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实际,建立分级负责实施的谈心活动责任制。原则上,一是院级领导班子相互谈心;二是院领导负责对自己主管部门负责人谈心(亦可对自己分管的全部人员谈心);三是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全体同志谈心;四是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的党员同志谈心(亦可对自己部门的的群众),五是纪检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找党员干部谈心;六是党员与同部门的党员谈心(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互相谈心)。  

五、监督检查  

党委组织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各支部和党员谈心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基层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