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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2 11:05:05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各中层干部,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管理水平,并为中层干部调整、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等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 本原则  

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干部关联评价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中层干部:包括学院教学、行政、党务、后勤服务等各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  

(一)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群众对中层干部的满意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主要从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总体评价等六个评价要素着手。  

1. 德:(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政治纪律,理论素养等;(2)思想品质: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  

2. 能:(1)工作思路:发展观、政绩观,战略思维、创新意识等;(2)组织协调:组织动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协调能力等;(3)依法办事: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水平等;(4)心理素质:意志与自信心,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等。  

3. 勤:(1)精神状态: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等;(2)工作作风: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讲求实效,联系群众等。  

4. 绩:(1)履行职责成效: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促发展情况等;(2)解决复杂问题: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矛盾,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3)制度建设:不搞短期行为,重视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情况等;(4)成果与奖励。  

5. 廉:遵守廉政规定、履行经济责任,对亲属、下属的教育与要求,接受监督,生活作风等。  

6. 总体评价,即综合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  

四、中层干部的考核程序  

中层干部的考核采取本部门民主测评与部门互评、领导测评相结合,个人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成立中层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学院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督导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与协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年度工作总结  

中层干部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认真总结一年来的主要成绩和不足,并对考核等级做出自我评价。年度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力戒空话、套话。  

学院领导对主管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汇总后,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作为院领导测评和部门互评的参考。  

(三)述职述廉、民主测评  

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各部门正职代表部门述职,同时作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部门副职作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参加民主测评会的人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按照考核内容分别对中层干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现场收回测评票。收回测评票数目等于或少于发放数目,测评结果方为有效。  

(四)群众测评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深入学院各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不含被测评对象)以及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部门的部分群众代表。  

(四)根据需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与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五、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分类汇总院领导测评、中层干部互评、群众测评等考核数据,并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基层群众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级。  

六、公示  

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等级的确定要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中层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反映的意见足以影响公示人员考核等级的,学院党委将予以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对考核等级予以更改。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学院党委将中层干部的考核情况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反馈后,各支部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以查找和解决在推进学院和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填入《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监督检查  

学校党委、纪委及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按照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九、其他  

(一)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