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分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体系,充分整合校院两级党校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现对2019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党员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合格;
(三)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
(四)经基层党组织研究决定成为发展对象;
(五)符合党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
2019年5月25日-6月17日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学员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课时不少于24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1、课堂教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共12学时)
时间 |
讲座名称 |
主讲人 |
联系电话 |
地点 |
学时 |
6月11日上午(9:00) |
开班动员 |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赵麦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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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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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上午(9:30) |
理想与信念 |
思政教研室教师 王瑞霞 |
13838061615 |
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
4 |
6月11日下午(3:30) |
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与发展 |
思政教研室教师 杜凯华 |
13523400857 |
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
4 |
6月11日晚(7:00) |
党的纪律与规矩 |
思政教研室教师 韩乃茂 |
13673695998 |
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
4 |
2、现场教学(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共6学时)
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实际,开展校外或校内党性专题现场教学,每名发展对象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实践体会(校外教学每个团学党支部补贴500元交通费用,由党费支出),上交各基层党组织并存档。
3、交流研讨(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共4学时)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期间,各基层党组织组织不少于2次交流研讨活动,及时了解发展对象的学习进展及所思所想(交流研讨内容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备查)。
4、学员自学(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共4学时)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版)(组织部网页“服务中心”栏目内容)。
(2)《党员干部学习手册》(组织部网页“服务中心”栏目内容)
(3)《我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徐川答学生问》(组织部网页“服务中心”栏目内容)
5、学习总结(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共2学时)
党员发展对象结合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上交各基层党组织并存档,不得网上下载)。
6、结业考核(党委组织部负责,共2学时)
四、培训组织
(一)培训人数
请各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参训人员名单于开课前发往党委组织部祁孟渊信箱,由学校党校统一制作签到表。
(二)培训考勤
课堂教学由学校党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到考勤,其它形式学习培训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考勤。考勤分占培训考核30%,凡培训期间缺勤2次及以上者,考勤分按零分计算。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成绩由四部分组成:理论考试成绩占50%,考勤成绩占30%,实践心得和学习心得分别占10%。考核综合分不低于70分者为合格,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未按时提交实践心得和学习心得,或提交实践心得和学习心得经系统查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组织酌情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所有新发展入党人员均须参加本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请各基层党组织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
(二)参训学员要紧密联系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发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率先垂范,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