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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3 21:29:39

奖助政策: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三等助学金3000元/年。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十个月,每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