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职院〔2019〕30号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进入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2 11:07:2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进入校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分院、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进入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9年4月10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新进入校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新进入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和《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管理办法。
一、确认范围
(一)新进入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外来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校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新进入校人员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入校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二、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入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学校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三)与学校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校参加了社会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一)入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二)未经具有相关资质组织机构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三)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四)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材料及要求
(一)确认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同时出具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帐户通知书”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复印件1份。
5.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职称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
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附件2),一式3份。
9.成建制划归我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豫单位还须提交成建制划归我省管理的政策文件。
(二)在受理和核实确认材料时,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绩出具客观、准确的核实意见,如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出具相关的鉴定证明。提交的原件经资格确认后退回。
四、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学校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二)学校核实。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负责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附件1)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附件2)。
(三)资格确认备案。资格确认工作随职称评审工作一并进行,满足确认条件后,入校后与其在入校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的,满足评审条件者可参加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和晋升评审工作;入校后从事工作与其在入校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不相同的,满足评审条件者可参加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和转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次年进行职称晋升评审工作,经学校自主评审委员会确认和评审的资格公示后,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工作纪律
(一)审核工作人员在申报确认工作中,应认真、如实审核。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通过确认取得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从通过该资格之日起计算。
(二)新进入校人员须经确认取得我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按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
附件1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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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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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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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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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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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 (省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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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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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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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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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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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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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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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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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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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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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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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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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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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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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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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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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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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资 格 评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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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资 格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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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资 格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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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资 格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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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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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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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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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主管单位意见 |
上级人事(职改) 部门意见 |
资格确认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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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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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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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一份存资格确认单位。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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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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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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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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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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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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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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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确认级别及职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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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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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来校后工作情况小结 |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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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考 核情况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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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考核情况 |
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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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一份存资格确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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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