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专用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5 16:54:56
洛阳分院、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部门已经申请刻制了“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专用章”并在公安局予以备案,专门用于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的用印。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专用章”自2024年7月24日启用。合同专用章由各部门依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钉钉系统上申请“合同专用章”审批用印。自此,除有明确规定和特殊要求,凡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不再使用学校行政印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严格依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合同管理办法中关于合同草拟、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内容及其要求,明确合同审批的相关程序及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及印章使用工作,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院长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