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春季学期中职资助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02 08:44:13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教育局,各有关省属学校:
为做好2010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10年春季主要工作的日程安排如下:
1、2月28日前,各市县配合财政部门完成预算下达工作。3月7号前,将资金下达情况上报至省资助中心汇总。
2、3月14日前,各省属学校将全学年免学费名单上报备案;3月15日前,各市县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上报备案全学年免学费名单。3月22日,省资助中心商有关单位报省财政厅。
3、3月15日前,完成2009年秋国家助学金结算,同时上报201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采集表。
4、4月1日前,依据春季招生情况,再补报一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名单。4月1日后入校取得学籍的,作为遗留问题处理。非涉农专业的不再追加资金,免学费资金在总的额度里调剂。涉农专业的,不接受中途转专业。
5、4月15日前,完成2009年秋免学费结算。
6、5月份进行专项清查。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数据。
7、6月30日前完成2010年春季学期学费结算。
8、7月10日前,各单位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本学期中职资助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学期工作做出统筹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各市县教育局和省属学校要认真学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豫财教〔2010〕13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文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