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30 17:30:29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选)对象
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及学生集体。
二、评定(选)项目和办法
1.奖学金。包括综合测评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竞赛奖学金,依据2020版《学生手册》中《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进行评选。
2.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奖: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团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依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评定(选)比例
学生处已按照各学院参评学生数,依据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学金5%、8%、12%,学习进步奖学金3%的比例在智慧化校园“奖学金”模块中设定。各学院根据上述比例在系统中给各班级分配名额(分配流程见附件1)。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先进集体评选比例以学生手册要求为准。
四、评定(选)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评定(选)办法,严格按照评定(选)条件、比例和程序开展工作。
2.奖学金评定完成后,辅导员(班主任)将评定(选)过程及结果在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录入“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奖学金导入模版”(另附),导入智慧化校园“奖学金”模块,提交学院审核(导入说明见附件2)。
3.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完成后,各班将评选结果录入“2020-2021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导入模版”(另附)、“2020-2021学年先进集体导入模板”(另附),导入智慧化校园“荣誉称号”模块,提交学院审核(导入说明见附件2)。
4.各学院审核智慧化校园系统各班提交的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前在系统点击“通过”,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社团先进个人由校团委所辖各社团负责评选,各学院不再评选上报。
6.各学院收缴申请竞赛奖学金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根据学生获奖证书实际等次统计、汇总至《2020-2021学年竞赛奖学金汇总表》(另附),10月10日前汇总表电子版发学生处韩利涛老师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交韩利涛老师审核。
学生处 团委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