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在校生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2 10:53:11

关于补充在校生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在学信网完善学生监护人信息便于学生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充监护人信息,根据学生个人和家长的意愿,自愿填写。

学生监护人信息涉及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统计表已在钉钉发布(详见具体操作),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避免出错。学生处于35日中午12点前导出表格,过期未录视为自愿放弃。

具体操作:

方法一:进入钉钉工作台,日常办公,点击学生信息统计表,然后认真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最后点击提交。

          

方法二:进入钉钉,扫描二维码,然后认真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最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