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1届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0 20:09:01
关于核对2021届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2021届毕业生生源情况,确保毕业生资格审核、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1届毕业生信息核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职毕业生。
二、核对要求
1.事关学生毕业信息准确无误及毕业证办理,各学院务必重视毕业信息核对工作,提醒班主任细心、细致开展信息核对,确保每个信息经学生本人亲自确认,特别是在校外实习学生,班主任要联系到人,明确告知毕业信息。
2.本次为电子信息核对,“2021届高职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另附)为学籍系统中导出信息,空缺内容需补充完整,整个修改过程不要打乱原表顺序、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后期会分班打印,进行纸质核对。
3.“2021届高职毕业生统计表”为系统导出学籍状态正常学生,如其中有学生休学,请在备注栏填写“休学(**年**月-**年**月,事由)”,退学学生在备注栏填写“退学,**年**月”,如经认真核对,学院内确无信息表中学生,在备注栏中填“查无此人”。
4.如班主任在自己班级中未找齐班级学生,请按表格内容补齐学生信息,学院汇总时放在最后面,备注栏填写新增,该行底色改为黄色,序号不填。
5.如字体颜色为红色的信息有误,请将错误内容单元格底色改为黄色,正确信息填制备注栏,原表内容不得修改。
6.如字体颜色未黑色的信息有误,直接在原表修改,无需备注,同时要求学生务必在校园网修改相关错误信息,并保存提交,班主任审核(PC端:登陆校园网,依次点击“学工服务”、“基本信息”、“编辑”,修改后点击提交;移动端:登陆今日校园)。特别提醒:往年有班主任修改信息后未做任何标识,导致后期毕业证办理出现问题,务请注意。
7.家庭住址栏,农村学生填“省、市、县、乡、村、门牌号”,城市学生填“省、市、区、道路、门牌号”。城乡生源栏,只填农村或城镇。
8.如因班主任或学籍信息核对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正常毕业生未成功上报毕业信息、办理毕业证者,相关责任人需自行办理补办毕业证相关手续(学校红头文件、学院公章、校长盖章、教育厅报送及审核盖章等),学工部对相关工作予以指导,务请重视。
9.因需要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多次核对,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12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核对结果(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马翔信箱。
10.核对信息涉及学生隐私,各学院要分班级发给相关班主任,并提醒班主任不要将所有学生信息发至班级QQ或微信群进行核对。
学生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