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
免息及延期偿还本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惠民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对象
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新增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
二、办理范围
1.免息
贷款学生新增的2022年贷款利息由国开行直接免除,学生不需申请。已偿还的2022年新增利息,由国开行于12月31日之前退还学生。
2.本金延期
2022年到期的助学贷款,学生可以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本金(名单另附)。各学院务必联系到每一个符合延期还款的学生,告知其延期还款政策,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申请延期还款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付。未提交延期申请的,仍按原合同的约定时间偿还,提醒学生按时还款,避免违约。
三、延期还款办理时间及流程
高校助学贷款的延期还款于8月16日开始,截止时间为8月29日。办理流程见附件。
四、做好联系记录
各学院贷款专员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系统,选择“查询统计”→ “学生台账”→“添加联系记录”,将与学生的联系记录录入系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