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关于2021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豫教资〔202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各学院将收齐的学生个人展期申请表(1份原件,见附件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校资助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校资助中心在系统内统一做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报送时间。为了保证报送展期数据的准确性,各高校务必于9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需要办理展期的学生材料和展期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2)交至校资助中心审核(个人申请表材料与汇总名单排序要一致)。
由于本次展期报送时间比较紧迫,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此次办理展期学生为2018年考入我校,在我校办理有校园地助学贷款且贷款未结清,2021年参加专升本考试后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按上述时间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附件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