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线上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效率,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有效减负,学生处协调信息化办公室经过半年的调研、探讨、测试,决定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工作采用线上的方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0级、2021级在读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2年9月20-2022年9月24日
三、测评流程
详见附件“综合测评应用操作说明”。
四、测评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主要依据,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综合测评应用”的相关操作流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综合测评应用”能够最大限度的让学生了解上一年个人在学业和德育方面各项表现的加、减分情况及各方面排名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每一步操作环节,学生在他的钉钉端口都能实时查看,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公开、公正的开展测评工作。
3.“综合测评应用”中的各层级管理权限已经分配,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级量化活动加分、院系团总支负责院系活动加分、团委结合院系团总支负责校级活动加分。所有涉及学生2021-2022学年活动加、减分项要在规定日期在应用中的“活动量化评定”项中完成。
4.上一学年四个月的星级宿舍加、减分学生处已完成统一录入,各学院、辅导员无需再做,在测试环节个别辅导员已经录入的务必删除。
5.“综合测评应用”中的学生成绩已和校园网教务平台对接,学生学业成绩基本分该应用已完成计算,辅导员(班主任)无需再做管理。
6.严禁辅导员(班主任)图省事,将上一年的操行量化分不分活动内容与项目,一次性导入系统,致使学生德育分无法细化体现,在测试环节个别辅导员已经这样做的,务必删除重新录入或导入。
7.开展线上综合测评期间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学生处韩利涛老师。
学生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