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0级、2021级在读学生
二、评定项目
奖学金:综合测评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竞赛奖学金
三、评定时间
2022年9月28-2022年10月2日
四、评定流程
1.综合测评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详见附件1
2.竞赛奖学金:各学院收缴申请竞赛奖学金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根据学生获奖证书实际等次统计、汇总至《2021-2022学年竞赛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9月30日前汇总表电子版发学生处韩利涛办公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交一教1105办公室审核。
四、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依据于线上综合测评结果,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学生应用”中相关操作流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学生应用”中的各层级管理权限已经分配,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级奖学金的审核、院系副书记负责院系奖学金的审核。
3.奖学金评定条件、比例已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在“学生应用”中“奖学金审核”模块设定,辅导员(班主任)依据于线上综合测评结果审核“奖学金审核”模块系统推送名单、等次,审核完成之后将评定过程及结果在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审核。
4.各学院审核辅导员(班主任)提交的奖学金名单,审核完成之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日前在系统点击“审核”或“批量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
5.校级奖学金评定期间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学生处韩利涛(一教1105办公室)。
学生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