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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1 15:16:4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3以学生评价、系评价与学院抽查相结合;  

4定量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5教育、管理、服务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评内容  

辅导员、班主任考评以《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为100分,另设奖励分(最高不超过10),最终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  

1.政治觉悟: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定,组织性和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学院利益。  

2.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作风:积极开展班级建设,坚持以学生为本,心怀大爱,心系学生,勇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师德状况:治学严谨,具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和能力;致力于学生管理工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能  

1.组织管理能力: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效果好。  

2.工作执行能力: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学院、系的各项政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效果好。  

3.工作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科学研究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校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的课题研究,形成论文、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成果。  

(三)勤  

1.每学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期末按要求提交工作总结。  

2.每个月至少召开二次主题班会,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加强与学生交流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注重基层班级建设,选拔、培养和使用好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培育优良班风、学风积极开展工作。  

4.全面负责并认真做好本班学生评优评先、品德鉴定、经济资助、升学与就业指导等工作。  

5.指导和帮助学生选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学习;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协助专业教师做好专业教育。  

(四)绩  

1.认真落实学院和系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2.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思想进步,心理健康,无重大不良事件发生。  

3.加强基层班级建设,经常开展校风、学风、考风教育活动和拒绝沉溺不良网络教育活动,班级学风优良,班干部队伍凝聚力强,工作效果好,学生认可。  

4.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学生行为习惯良好,违纪率低、考试不及格率低、课堂出勤率高。  

5.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贷款违约率、出错率、学生投诉率低,学费缴费率高。  

(五)廉  

注重自身修养,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六)奖励  

1.荣誉称号奖励:个人获得学生管理有关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类只加最高分);所带班级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3分、 2分、1分(同类只加最高分);所带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按人计算,一名学生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分)。  

2.工作创新奖励: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被学院认可或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最高加3分。  

3.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考取省级以上的职业规划师、心理咨询师等与学生工作相关证书的,最高加3分。  

4.科研奖励(仅限与学生管理有关):  

1)科研课题: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加8分,前5名参与人分别加54321分;省级课题,主持人加5分,前3名参与人分别加321分;地厅级课题,主持人加3分,前2名参与人分别加21分。  

2)论文(仅限于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加3分;CN期刊加1分。  

3)出版著作或教材:主编加5分,副主编加3分,参与编写加1分。  

5.学生贷款率奖励。学生贷款率每高于学院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1分。  

6.学生交费率。学生交费率每高于学院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1分。  

7.班级管理奖励。班级管理班风良好,事故率低,根据际情况加1-3分。  

8.宿舍管理奖励。分管班级宿舍卫生良好,卫生标准达到四星级以上,根据情况加1-3分。  

三、考评工作的组织  

1.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2.各系成立由系党总支、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按照学院统一安排,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查阅实证材料、随机抽取学生座谈和组织学生填写评价表等形式对本系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评。  

四、考评方式、程序  

1.辅导员、班主任考评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价与系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结果以量化积分的形式体现。学生评价分值(A)占40%,系考评分值(B)占60%,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C)直接计入总分。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总分=A+B+C计算出每个辅导员、班主任的综合分数。  

3.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辅导员、班主任考评,每年6月份完成本学年的考评工作。考评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每年6月上旬,辅导员、班主任按照考评的内容和相关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的工作,并向所在系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学生评价:每年6月上旬,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所负责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评价表(学生用)》,对每个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系考评:每年6月中旬,在辅导员、班主任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系对照辅导员、班主任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评,并认真填写《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班主任考评评分表(系用)》;依据学生评价和系考评结果,计算出每个辅导员、班主任的综合分数,并确定考评结果。  

4)学院抽查:每年6月下旬,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内容包括学生评价、系考评情况等,如果抽查结果与系考评结果不一致时,以抽查结果为准。  

5)学院审核:每年6月底,学生工作部根据有关规定对系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院审定。  

五、考评结果及使用  

1.按照考评综合分数,辅导员、班主任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优秀比例为30%,良好比例为50%,合格与不合格比例为20%,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按合格对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结果不得定为优秀:无故缺席学院、系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者;学生评价分低于90分者;学生违纪率、考试不及格率较高和课堂出勤率、班级学生交费率较低者;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较差者;学生资助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学生总体评价分低于60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生注册学籍有遗漏者。  

4.辅导员、班主任考评结果将作为学院选拔干部、职称评定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5.对考评不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除扣发工作补贴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系领导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当年不得提拔任用和晋升高一级职称;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者,交学院人事处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6.学院每学年初组织开展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总体评选比例为15%。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必须从考评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中产生。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者,按照《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考评要求  

1.为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系要切实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工作的组织和安排,严肃认真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地做好自评自查工作,注意各项原始材料的积累,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学院、系做好考评工作。  

 

附件1.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评价表(学生用)  

2.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评分表(系用)  

3.XXXXXXXX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评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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