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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处日常督导考评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6 08:59:1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处室管理水平,增强处室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学院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日常督导考评办法》,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督导考评制度,完善处室管理机制,激励处室职工忠于职守、开拓创新、积极努力工作,确保处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性原则。考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主观臆断、感情用事,务求考评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二)公平合理性原则。考评坚持对各考评对象使用统一的考评标准,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使考评结果具有公平性、合理性。 

(三)激励动力性原则。考评的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处室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处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组织领导

学生处成立督导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处室日常督导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负责对日常督导考评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进行评价、评估、认定。 

组 长:杜允 

成 员:满曙光 孟晓乐 

四、考评扣分标准

(一)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理者,停发所有工资,并予以辞退。 

(二)受到学院党纪或行政处分者, 扣20-200分/次。 

(三)发生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20-200分/次。 

(四)违犯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者, 扣20-200分/次。 

(五)不服从领导,相互推诿影响工作者, 扣20分/次。 

(六)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完成工作任务者, 扣20分/次。 

(七)旷工或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者,以签到为准, 扣20分/次。 

(八)发生管理事故者, 扣20分/次。 

(九)酗酒闹事或打架骂人者, 扣20-100分/次。 

(十)工作日中午饮用白酒者, 扣20分/次。 

(十一)在校园内吸烟者, 扣20分/次。 

(十二)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以抽查结果或签退为准 , 扣4分/次。 

(十三)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者, 扣4分/次。 

(十四)在学院组织的会议期间,不遵守会场纪律者, 扣4分/次。 

(十五)发生管理差错者, 扣2分/次。 

(十六)工作时间,穿拖鞋、背心、短裤等不文明行为者, 扣2分/次。 

(十七)本人办公环境脏乱差者, 扣2分/次。 

(十八)亲属影响办公秩序者, 扣2分/次。 

(十九)上班迟到或值班人员误班者, 扣2分/次。 

处室职工违犯其它学院相关规定者,参照以上条款酌情扣分。 

五、日常督导考评结果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处室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2012年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