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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线上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0 10:38:53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线上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线上综合测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2级、2023级在读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49月10日-20249月23

三、测评流程

详见附件(辅导员)综合测评操作说明”。

四、测评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主要依据,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辅导员)综合测评操作说明”中的相关操作流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学生可通过钉钉搜索“学生综合测评应用”了解上一年个人在学业和德育方面各项表现的加、减分情况及各方面排名情况,辅导员务必公开、公正的开展每一步测评工作。

3.各层级管理权限已经分配,辅导员负责班级量化活动加分、院系副书记负责院系及校级活动加分,为避免重复录入,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务必协商好每一项活动的所属层级。

4.所有涉及学生2023-2024学年活动加、减分项,辅导员、院系要在规定日期在“学生应用-综合测评”中的“操行量化评定”项中完成录入,上一学年星级宿舍加、减分由学生处统一录入,各学院、辅导员无需再做。

5.“学生应用-综合测评”中的学生成绩已和校园网教务平台对接,辅导员及时查看学生学业成绩,如有问题请在9月12日前处理完成,9月13日学生成绩与教务平台进行最终同步

6.院系、辅导员录入操行量化分时一定要分项目、分内容,细化学生德育分数,严禁一次性导入。

7.测评完成之后,提醒学生在钉钉端确认自己的测评成绩,无异议学生需点击“成绩确认”,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点击“问题反馈”,填写具体的问题,辅导员、院系需针对学生反馈的问题在测评时间之内处理完成,学生无异议后点击“成绩确认”。

8.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依据于线上综合测评结果,待测评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处发布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通知,陆续开展相应工作。

9.开展线上综合测评期间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学生处韩利涛老师。

 

 

                                         学生处   

                                     2024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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