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线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16:40:55
各学院: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强化学生素质养成教育的过程管理,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学校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重要评选依据。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级、2022级在读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3年9月15-2023年9月20日
三、测评流程
详见附件“(辅导员)综合测评操作说明”。
四、测评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主要依据,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辅导员)综合测评操作说明”中的相关操作流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学生可通过钉钉搜索“学生综合测评应用”了解上一学年个人在学业和德育方面各项表现的加、减分及成绩排名情况,辅导员务必公开、公正的开展每一步测评工作。
3.各层级管理权限已经分配,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级量化活动加分、院系团总支负责校级及院系活动加分,为避免重复录入,院系团总支、辅导员务必协商好每一项活动的所属层级。
4.所有涉及学生2022-2023学年活动加、减分项,辅导员、院系要在规定日期在“学生应用-综合测评”中的“操行量化评定”项中完成录入。
5.上一学年星级宿舍加、减分与宿管干部加分由学生处统一录入,各学院、辅导员无需再做。
6.“综合测评”中的学生成绩已和校园网教务平台对接,如两个平台成绩有不一致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处韩利涛老师联系处理。
7.测评完成之后,提醒学生在钉钉端确认自己的测评成绩,无异议学生需点击“成绩确认”,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点击“问题反馈”,填写具体的问题,辅导员、院系需针对学生反馈的问题在测评时间之内处理完成,学生无异议后点击“成绩确认”。
8.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依据于线上综合测评结果,待测评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处发布校级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通知,陆续开展相应工作。
联系人:韩利涛,办公地点:一教1105,联系电话:60277716
学生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