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分院、各部门: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烈、先贤、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普及功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9〕158号)和《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牟文明办〔2019〕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了相关安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豫农职院党〔2019〕19号)。
请各部门在4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图文形式报送党委宣传部邢舫舫办公系统邮箱。联系电话:13838193443( 63443)。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