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7 17:03:37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组织名称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经共青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批准登记的学生组织,接受共青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组织任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弘扬新风。

第四条:行动宗旨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校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原则

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第六条:奉行精神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第七条:组织方向

让爱心传遍校园,用真情奉献社会。

第二章 任务

第八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九条 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力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 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与其他高校、社会的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十一条 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批由本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二条 培养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

第十三条 定期更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信息。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 明确定义

(一)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十五条 基本条件

(一)凡我校学生均有机会加入本协会,成为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

(二)具备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遵纪守法、承认本协会章程。

第十六条 入会退会手续

具备条件的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然后进行面试,面试通过注册志愿者,即可成为正式会员。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实行会员制,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学生成为该会会员,享受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参与协会志愿服务活动;

2、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3、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

2、学习与实践“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宗旨;

3、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4、维护本协会的声誉;

第十九条 本协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及志愿者。

第二十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校团委决定撤消其组织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主持青协的全面工作,制定青协的总体工作计划,贯彻民主集中制,对青协的工作实行集体领导。

第二十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办公室、组织部、策划部、外联部、文宣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为执行协会常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十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职责:

(一)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发展方向、协调各部的工作开展;

(三)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整;

(四)负责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印章,监督使用情况,其余人不得私自使用;

(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对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六)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工作的指示并听取意见;

(七)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理论化学习及实践指导;

(八)及时了解和关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理事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各方面关系;

(九)维护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集体利益;

(十)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四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任务;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讨论、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工作;

(七)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办公室:

工作内容是对青协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负责管理社团经费,对协会的物品进行保管整理、对所有活动进行整理归纳。进行会议记录,负责协会会员档案保存。

(二)策划部:

主要负责策划和组织推广有关宣传志愿精神的大型活动,致力于打响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品牌活动。力求传递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理念,吸引更多青年加入志愿公益行列。
    (三)外联部:

负责协会举办活动时场地申请和道具租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负责与其他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接联络及与学校各社团的联络工作。

(四)文宣部:

负责宣传青协举办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撰写新闻稿;宣传青协QQ、抖音等平台;设计、制作宣传物资。负责才艺节目的编排表演等。
    (五)组织部:

负责青协日常工作及制度化建设及青协内部团队建设工作,维护志愿者平台及审核志愿活动,负责场地布置、人员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1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副会长表决通过,报团委审查情况并经批准同意。但延期或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七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事

(一) 本协会学生干事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查、考核。

(二)本协会干事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 本会学生干事特殊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共青团对协会的支持、学校内部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以及正常运作而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 资金的支出包括启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协会发展时所必需的有关设备、工具等,协会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护协会正常运转。

第三十条 本协会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甚至占有。

第六章 志愿者的考核、评估及表彰

第三十一条 例会考核,日常例会应准时到会,成员如有事应向部长提前请假,部长有事应向会长提前请假,请假须交一份请假条,由办公室登记。

第三十二条 对会员的考核均由活动负责人负责,对提供其他的志愿者,由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根据服务时间表进行考核,其结果记入《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第三十三条 每学年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若干奖项。

第三十四条 因工作失误,违反本协会章程或其他各项管理制度者,一律取消“评选”、“评先”等资格。

第三十五条 变更程序

(一)本会章程、名称、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会长提出变更报告,提交校团委通过。

(二)涉及登记证书等其他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会长批准、办公室办理。

第三十六条 终止程序

(一)由会长提出终止报告,提交校团委通过。

(二)由校团委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主管部门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本协会常委会通过,经共青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校团委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职能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查对会员入会、开除的处分;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