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岗位。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努力满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岗位需求后上报省项目办。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环境保护、农田水利、文化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等领域服务岗位。
2.组织招募。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毕业生于5月31日前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xibu.youth.cn),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3.确定人选。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定三方招募协议,切实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4.培训派遣。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志愿者由省项目办确定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完成后由市、县项目办安排专人到培训地点将志愿者送至服务单位。
三、政策、经费保障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2500元/月、本科生2600元/月、研究生27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省财政直管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省项目办为志愿者购买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保,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省辖市团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各省辖市团委代表用人单位负责志愿者参加社保的帐户建立、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志愿者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缴纳党费、团费,党团关系也可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村第一团支部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合适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免试入学。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可以向录取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各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可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志愿者。各地在制定事业单位考试等相关政策时,应将志愿者与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保持一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凭《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鉴定表》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如上相同政策待遇。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应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文明办、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扶贫办根据职能变化调整充实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新时代青年发扬五四精神,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大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八方援”河南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绿风尚”河南青少年生态环保攻坚行动、“第一团支书”工作等内容,动员全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在为中原更加出彩的生动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
3.按需选拔。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信念过硬、勇于担当、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牧业、医学、环境类、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参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志愿者补贴,按照豫青联字〔2016〕37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办理工作,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要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联谊会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贴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贴。
6.不断深化。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出台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志愿者争当社会诚信的带头人,促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艺 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
郑邦山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张曼如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 丽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
李金川 河南省教育厅总督学
张中亮 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 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金剑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周学山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
卢东林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葛卫华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薛作林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
贾少毅 河南省财政厅行政群团处副处长
梅乐堂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
张广建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郑越敏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李红军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扶贫处处长
陈 勇 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李山英 共青团河南省委社会联络部部长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丽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