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厅的用途
学术报告厅可召开较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讲座;举办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可举行文艺演出活动及放映宣传教育影片,报告厅可容纳300人。
二、报告厅的报批程序
1、使用部门到团委办公室填写《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详细填写使用事由、申请人、使用时间等。
2、《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须由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均签署同意意见,经三个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部门需将签署完毕的《申请表》提前1个工作日交至团委办公室。
3、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团委办公室。
三、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校团委下辖大学生艺术团音控部配合管理,报告厅使用期间相关使用部门需派专人与音控部对接并值班。
2、发生同时申请使用报告厅的,按先后申请顺序的原则安排。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若与学校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则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3、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各类学生活动须有指导教师在场组织。使用单位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确定安全预案。使用部门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与会人员的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
4、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限制相关部门再次使用。
四、报告厅的使用
1、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保持报告厅内外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得踩踏座椅,不准随地吐痰、带食物进入和随地丢弃垃圾。每次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负责整理报告厅卫生,待管理人员对卫生和设施状况验收后方可离开。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汽油、煤油、柴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石油气、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报告厅。
3、举办参加人数超过200人以上的活动时,使用部门必须向学校保卫处报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报告厅内不允许在墙面和舞台上做任何粘贴。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严重违规的,按学校规定处理。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共青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