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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09-04-13 00:00 admin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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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推进团组织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团委所属各团总支、各团支部以及全院团员、团干,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三、团的评优评先工作每年“五·四”前进行,“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第二章 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总支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有完善的工作制度,组织生活正常。
2、能较好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和思想核心作用。
3、总支能够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基础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
4、总支活动有特色,且取得了较好的有形成果。
5、能够正常指导系学生分会工作。
6、在团总支量化考核中成绩突出。
7、密切与学院团委配合,积极完成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
创建五四红旗团总支采用申报制,每年3月20日前欲参加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的团总支向院团委上交年度创建活动计划,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总支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次年四月份开展评选,并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支部委员是由民主选举并按照选举程序产生。
2、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3、有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党章、学团章、学雷锋以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且能持之以恒,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4、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推优”工作符合程序;积极做好新团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有成效。《团员证》定期按规定注册,合格率达100%。
6、按时足额收缴团费,有团费收据。定期公布团费收缴情况。
7、按《团章》规定和正常的组织程序,加强对违纪团员批评教育。
8、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好,参加人数多,获奖人数多。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9、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优秀。
10、团支部班子团结,带领团员青年顾全大局,遵守学院的管理制度,团支部中无重大违纪现象(团支部中团员青年无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无集体违纪行为)。
11、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追求进步,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2、工作积极努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带领本部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班风学风建设。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各科成绩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并取得有形成果。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思想素质,努力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努力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交纳团费。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和较高的精神文明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道德品质高尚。
4、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较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五、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追求进步,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三章、评选比例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优秀团总支的评选比例为全院团总支总数的30%,优秀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所在系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为每个系团干部20%,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为团员总人数的10%(其中:团员人数以上交团费的人数为准),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为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的5%。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统一安排,各系团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2、优秀团总支按本系实际情况组织上报;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其他先进分子的评选,由各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择优推荐,并将有关申请表和事迹材料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召开评选会议讨论确定,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在每年四月下旬,在年度工作总结基础上进行。
第五章 评选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公正的进行。
2、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评选程序进行推荐评选。
4、各系先进名额的详细分配,由系团总支另行制定方案实施。
5、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各系学生分会干部按团学干部总人数的30%择优推荐优秀团干部,并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商讨决定。不占用所在系、班评优指标。
第六章  表彰奖励
一、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优秀团员”和“模范团干部”称号者,发给荣誉证书,并填写登记表列入本人档案,在团员证上作荣誉记载。发光荣榜,学院颁发表彰决定。“五四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支部”颁发奖状和奖品给予表彰。
二、先进集体和个人采用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奖励,给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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