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晨检制度(修订稿)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15:52:3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晨检制度(修订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遵照执行。

一、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内容:

晨检是指学生每日早晨到校时,由保健老师、班主任、班长、生活卫生委员分别对学生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与家人、从疫区返校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询问病愈返校学生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因病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各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各处室负责人上班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教职工和学生,处室负责人或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学校疫情报告人。

七、晨检工作分工及职责

1、班主任是晨检直接负责人。每班设卫生员2名,男女生各一名。班主任和卫生员每天观察本班所有学生健康状况,对出现身体不适或因病缺勤学生了解详细情况,并填写晨检记录,晨检记录报送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是晨检的重要组织者。每个学院设2名保健教师,各学院每天上午或下午试用手持红外体温计应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天将抽查结果报送校医院。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保健教师完成。

3、校医院专业医务人员,随机抽查班级进行晨检,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晨检记录和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及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综合分析、存档,对可能出现疫情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校疫情报告人是学校晨检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各二级学院的晨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可能出现疫情状况进行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卫生管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处理和学校各场所的消毒工作。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部门和班级,将视情节,对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843

附件【学生晨检记录表.xlsx】 已下载 11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