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7 17:43:31
洛阳分院、校本部各部门:
根据豫人社〔2019〕18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部门工人,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于明天上午下班前到人事处1012报名,个人已提交申请书的工人不需再报名。
1、开辟高级技师岗位管理绿色通道。对已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聘用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单位,可采取设置特设岗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等方式予以解决。
2、提升工勤技能岗位运转效能。对于工勤技能岗位超结构比例且聘用矛盾突出的单位,岗位聘用备案时,均可按照“退二进一”政策掌握。
3、推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择优聘用。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人事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