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6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我校在职教师。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二)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3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理论和实践教学效果显著,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深入践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且成员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等社会服务;积极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三)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推荐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我校可推荐1人。
(二)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员于9月15日(周五)下午16:3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罗鑫靖老师处(所有相关材料所对应的电子版请自备U盘拷贝):
1.所在教学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含2000字以内候选人推荐人选考核材料、候选人推荐人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候选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候选人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候选人推荐人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相关业绩材料)双面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每部分材料前请务必插入“材料清单”(见附件)。
3.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
4.2023年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只需提交电子版)
5.教学录像,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录制)。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62号)
2.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4.相关材料清单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