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308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豫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三)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三、推荐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我校可推荐2人。其中一人除符合推荐条件外,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员于9月6日(周三)上午1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孙茂升老师处:
1.所在教学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含符合推荐条件的基本信息及近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及WORD)请自备U盘拷贝。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