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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
2023年07月20日 15:44     (点击: )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调整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行业影响。

    (二)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厅属事业技术单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或取得高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资深专家或特殊专业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在担任审核专家期间,除在本单位任职外,不得在企业兼职。

  2. 指标情况

专家类别

名额

从事专业要求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许可审核专家

3

农学及相关专业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核专家

2

农学及相关专业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专家

4

农学1人,作物育种学2人,种子科学与工程1

肥料登记许可审核专家

6

土壤肥料2人,农化2人,农业微生物学2

渔业行政许可审核专家

2

水产养殖2

  1. 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专业审核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附学历、职称、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和其他重要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应将所有申请材料及审核专家申请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于2023724日前送至行政楼3013办公室

    (四)入选的审核专家经培训合格后,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三年。

    (五)省农业农村厅对审核专家进行必要的考核和监督,对违法违纪的通报工作单位,并予以解聘,不再聘用。

     

    人事处    

    2023720

     

    附件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调整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

    附件2.专家推荐表

附件【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调整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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