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教师函〔2022〕70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中国教师博物馆教书育人见证物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育世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教师代表。
2.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物件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捐赠方式
有意捐赠的教师请填写《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清单》、《捐赠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30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孙老师邮箱(26j_raswowsu8@dingtalk.com)。
附件:
1.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2.《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清单》、《捐赠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