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登记任现职以来的
工作业绩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文件精神,学院设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下设三级和四级等两个等级,副高级岗位下设五级、六级、七级等三个等级,中级岗位下设八级、九级、十级等三个等级,初级岗位下设十一级和十二级两个岗位,目前学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都聘用在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为了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进行登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业绩登记内容
(一)荣誉称号
1、经过学院评选或推荐获得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
2、经过学院评选或推荐参加各级种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得的荣誉称号。
3、经过学院评选或推荐,通过各级教育科研主管评审获得的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
不在以上范围的荣誉称号将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二)论文和论著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
2、在国家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在具有“CN”刊号的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论文登记按以上学术刊物级别顺序登记,注明作者名次。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各种统编、规划教材,注明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名次和编写字数。
(四)奖励和项目
1、各级科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等奖励;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教学科研成果奖等奖励,注明获奖等级和名次。
2、主持完成并通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的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注明鉴定水平和名次。
3、主持或参的各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注明名次。
4、获得的各级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注明名次。
二、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现聘的正高级和副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公办系统下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二)现聘的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含校内兼职教师)按要求填写《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公办系统下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系部。
附件: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登记表
姓 名: 所在系部: 现聘职务:
项目 |
材料名称 |
备注 |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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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和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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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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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所登记的各种工作业绩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学院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登记人签名:
二〇 年 月 日
(此为样表,登记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拓展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