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校及教育厅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洛阳分院、校本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 〕 3 26 号)(附件1)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豫农职院〔2018〕6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校级和河南省2019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一)申报名额
2019年度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名额为10个。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本科学历,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
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4、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应用研发方面,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紧贴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要求,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主持或主要参与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在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专利申请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三)申报要求
1、部门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由洛阳分院、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等教学部门统一组织民主推荐,推荐结果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
2、申报人员个人准备材料
(1)《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3),其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4)一级学科填写纸质稿1份。
(2)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符合申报条件中第2条的人员)原件及1套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1套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符合申报条件中第2条的人员)。
(3)《2019年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
部门推荐结果和个人材料,请于8月12日(周一)下午3点—5点,送至人事处(行政楼1012房间)。
二、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
(一)申报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019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名额为4个。
(二)申报范围
1、我校2018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请对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6〕403号)(附件6)文件,对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的要求,若申报,请按照本通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第(三)“申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于8月12日(周一)下午3点—5点,送至人事处(行政楼1012房间)。
2、申报我校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请对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6〕403号)文件对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的要求,可以同时一并申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附件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5:《2019年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6: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