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洛阳分院、校本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9〕399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从在编在岗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1个名额,各部门限推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数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一)评审按照个人申报,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评审条件和相关规定,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公示(不少于7天)后,报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9月2日(周一)上午9:00—11:30,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
1.各部门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一式7份
3. 河南省教育厅 2019 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一式7份
4.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 证书以及2014 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论文、教材、课题、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各种表格
人事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