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调整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行业影响。
(二)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厅属事业技术单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或取得高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资深专家或特殊专业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在担任审核专家期间,除在本单位任职外,不得在企业兼职。
指标情况
专家类别 |
名额 |
从事专业要求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许可审核专家 |
3 |
农学及相关专业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核专家 |
2 |
农学及相关专业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专家 |
4 |
农学1人,作物育种学2人,种子科学与工程1人 |
肥料登记许可审核专家 |
6 |
土壤肥料2人,农化2人,农业微生物学2人 |
渔业行政许可审核专家 |
2 |
水产养殖2人 |
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专业审核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附学历、职称、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和其他重要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应将所有申请材料及审核专家申请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于2023年7月24日前送至行政楼3013办公室。
(四)入选的审核专家经培训合格后,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三年。
(五)省农业农村厅对审核专家进行必要的考核和监督,对违法违纪的通报工作单位,并予以解聘,不再聘用。
人事处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调整行政审批审核专家的通知》
附件2.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