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4:57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人员(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具体申报条件见《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6月12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孙茂升老师处:
1.所在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含符合推荐条件的基本信息及近五年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及WORD)请自备U盘拷贝。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
人 事 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