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 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1:16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
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具体申报条件见《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 号)(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6月12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孙茂升老师处:
1.所在教学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含符合推荐条件的基本信息及近五年相关业绩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及WORD)请自备U盘拷贝。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