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8 17:35:37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32号)、《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豫农职院〔2022〕13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省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遴选的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已通过考核认定的原“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不再参加培育期的自查考评)。
二、考核内容
(一)省级名师工作任务
1.帮带指导6-10名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承担至少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3.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育或教学反思文章;
4.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5.其他培育期间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
(二)省级骨干教师工作任务
1.帮带指导3-5名教师;
2.承担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3.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学反思文章;
4.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5.其他培育期间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
具体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材料提交
请我校相关人员于5月12日(周五)上午8:30-10:00将以下材料自备档案袋(封面标注个人姓名)交至行政楼人事处3013房间孙茂升老师处(所对应的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孙茂升老师办公邮箱):
1.考核对象培育期间所在教学部门意见(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
2.考核对象培育期间(2022年4月20日以来)完成工作任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32号)
2.《关于开展 2021 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
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豫农职院〔2022〕137号)
4.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名单
5.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单
6.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
人 事 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