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5 11:44:19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推荐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
三、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6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30,将以下材料直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
1.洛阳分院、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按材料内容顺序附目录清单)一式7份,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四、网上信息填报
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人事处通知被推荐人网上填报申报信息,届时请被推荐人在接到网上填报信息通知的一周内登录网址,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并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
人 事 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