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5 11:39:36

校本部各部门、洛阳分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1〕16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员于6月28日(周一)下午16:30之前,将以下材料直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13房间)。

1.所在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按材料内容顺序附目录清单)一式7份,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聘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2016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CN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四、网上信息填报

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人事处通知被推荐人网上填报申报信息,届时请被推荐人在接到网上填报信息通知的一周内登录网址,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并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已下载 2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