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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论文教材著作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5 11:35:1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论文教材 著作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论文 教材 著作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3年6月14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论文教材著作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论文、教材著作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奖励工作,科研处负责自然及社会科学成果(除教育科学成果外)奖励工作。

第二章 奖励原则

第三条 本奖励办法遵照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重在鼓励学院教职工出精品,出高质量的论文、教材专著和教科研成果,营造学院良好的学术氛围。对有弄虚作假或有侵权行为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院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取消其相应奖励。

第四条 所有项目奖励,均以本办法的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第三章 奖励的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论文类(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1.收录论文

(1)期刊论文被SCI、SSCI、A&HCI书面收录者每篇奖励1万元。

(2)被SCIE(SCI Expanded)书面收录、期刊论文被EI、会议论文被SCI、SSCI、A&HCI书面收录者每篇奖励5000元。

(3)被CSSCI书面收录和会议论文被EI、ISTP、ISSHP、CPCI书面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2.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一级学报和国家一级学术期刊A类(见高教所网站),每篇奖励3000元;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二级期刊和国家一级学术期刊B类(见高教所网站),每篇奖励2000元。

(2)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最新版本为准),每篇奖励1000元。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研究论文(要求每篇3000字以上),每篇奖励3000元。 

第六条 著作、教材类(同一出版社不同版本的相同名称的教材只奖励一次)

1.著作类(国家一级出版社,只奖励第一作者):编著10万字至20万字奖10000元,20万字以上奖20000元。

2.国家规划教材,奖主编5000元。

3.国家部委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奖主编3000元。

第七条 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类

1.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特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2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3000元/项;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5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20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500元/项;三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6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000元/项。

2.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特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5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2000元/项;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8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5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5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000元/项;三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3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500元/项。

3.厅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25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500元/项;三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000元/项。

4.院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本学院)

特等奖1000元/项,一等奖500元/项,二等奖300元/项。

第八条 自然与社会研究成果(除教育科学成果外)类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30万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500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20万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30000元/项;三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0万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0000元/项。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含国家各部委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政府发展研究奖)

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5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50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2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2000元/项;三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000元/项。

3.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含教育厅、农业厅、地市级科技局等所颁奖项)

一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10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2000元/项;二等奖:学院为主持单位的奖励5000元/项,学院为完成单位的奖励1000元/项。

4.院级科技成果奖(限本学院)

一等奖20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500元/项。

第八条 新品种、新标准和专利类

1.通过国家专门机构审定的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每个奖励30000元;通过省级专门机构审定的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每个奖励20000元;通过国家专门机构认定的新农药,二类以上新兽药、新肥料、新菌种、新产品,每个奖励10000元。

2.主持创建国家或省部级标准,正式颁布后,国颁标准每项奖励10000元,省部颁标准每项奖励3000元。

3.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权归学校所有者,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项。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论文、教材著作及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