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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7 11:45:13

 

本次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笔试)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考试(笔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为410日上午9:00-11:00。入场时间为上午8:30-9:00,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不得携带考试相关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如发现有携带入场者,按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入场后,根据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的一角。其它物品放置于考场内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二)笔试考场设在学院第一、三、四教学楼,考场地点见考场分布图。考务办公室设在4105教室。  

 

(三)笔试考试期间给出四个信号(口哨):  

 

18:30(开始入场)  

 

29:00(开始答卷)  

 

310:50(离结束还有10分钟)  

 

411:00(考试结束,上交试卷)  

 

开考后30分钟考生不得入场,中途不得退场,收卷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场。  

 

二、职业能力测试  

 

(一)职业能力测试41011:30--13:30进行。上午11:20分进入职业能力测试考场。  

 

(二)职业能力测试考场设在学院第一、二、三、四教学楼和实验楼ABC及科研楼(K),考场地点见考场分布图。考务办公室设在4105教室。  

 

(三)职业能力测试的组织。笔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引导到职业能力测试地点或者自行前往考场(部分专业根据测试要求安排有候考室,请在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安排)。按准考证上安排的序号依次进行测试。测试后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发放午餐券,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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