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笔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考试(笔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00。入场时间为上午8:30-9:00,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不得携带考试相关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如发现有携带入场者,按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入场后,根据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的一角。其它物品放置于考场内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二)笔试考场设在学院第一、三、四教学楼,考场地点见考场分布图。考务办公室设在4105教室。
(三)笔试考试期间给出四个信号(口哨):
1、8:30(开始入场)
2、9:00(开始答卷)
3、10:50(离结束还有10分钟)
4、11:00(考试结束,上交试卷)
开考后30分钟考生不得入场,中途不得退场,收卷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场。
二、职业能力测试
(一)职业能力测试于4月10日11:30--13:30进行。上午11:20分进入职业能力测试考场。
(二)职业能力测试考场设在学院第一、二、三、四教学楼和实验楼A、B、C及科研楼(K),考场地点见考场分布图。考务办公室设在4105教室。
(三)职业能力测试的组织。笔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引导到职业能力测试地点或者自行前往考场(部分专业根据测试要求安排有候考室,请在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安排)。按准考证上安排的序号依次进行测试。测试后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发放午餐券,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