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周二)开始上班。
2、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部门及各二级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假期期间往返途中的安全教育工作。其它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