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今天上午活动办对各总支、支部上交的总支、支部学习计划及中层干部上交的个人学习计划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总支、支部及中层干部个人制订的学习计划不符合活动要求,需要修订。现将修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各总支、支部认真对待,抓紧修订。 一、总支、直属支部学习计划 1、时间安排。  要求严格按照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总支、支部学习安排》规定的时间,来安排支部的集中活动时间,可以参考《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2、学习内容。  要求严格按照活动办《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总支、支部学习安排》规定的集中学习内容来安排,内容分配要均匀合理,如集中学习时间不够,支部可另行增加集中学习时间。也可参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选择部分自学选读内容。其中2月28日集中学习必须为杨书记和徐振鲁组长在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学院活动实施方案的学习。 3、集中学习的学习制度。 要求包括组织形式、纪律要求、记录规范等。 二、党员个人学习计划      党员个人的学习计划必须依据本总支或支部的学习计划予以修订,时间安排要延续到活动结束,自学内容安排要均匀合理,另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安排相关内容的自学,突出本部门、本职工作学习特色。 三、报送时间      各总支、直属支部学习计划和中层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修订后的电子稿必须于3月8日17:00前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活动办邮箱内,经活动办审查合格后,统一打印存档备查(不合格的重新修订)。其他党员学习计划经支部审查后,打印成纸质稿交支部存档。                                                 学院活动办公室                                              3月7日 |
关于修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0 1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