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纪和学院规章制度。
二、在党的领导下做好全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党员培训和组织发展工作。
三、做好学院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四、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搞好教学督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五、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完成所承担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任务。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八、做好学院专业实验室规划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九、做好学院教科研工作,积极为地方经济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十、做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文教育学院
2015.3
(已更新至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