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2 09:33:4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
2015-2016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
—6
月
24
日(第十八周)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集中巡考。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于
6
月
8
日前将各年级专业的考试课(不超过三门)和考试安排情况汇总发至教务处王珊珊邮箱,
6
月
30
日前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2
、考查课的试卷印制应于
6
月
10
日前完成,考试课的试卷印制于
6
月
15
日以前完成。
3
、本学期考试课由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不再统一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公共课考试。每科考试课考核结束后的当天,各二级学院将考核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报教务处王珊珊老师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生处处理。
4
、各学院于
6
月
10
日前收齐考试试卷,统一模式排版后交于教务处,
按要求打印试卷并到文印室印制,进行分卷和安全保管。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
每门课程应出
A
、
B
两套试卷,并附齐答案,
A
、
B
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题量不得超过
30%
,严禁照搬以往使用过的试卷。如有违犯,将按教学差错(事故)处理。
5
、根据授课计划合理安排考查课考核,机动周结束前该类别考核结束。
6
、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7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开好考前动员大会,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