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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2 09:33:4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 2015-2016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 2016 6 20 —6 24 日(第十八周)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集中巡考。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于 6 8 日前将各年级专业的考试课(不超过三门)和考试安排情况汇总发至教务处王珊珊邮箱, 6 30 日前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2 、考查课的试卷印制应于 6 10 日前完成,考试课的试卷印制于 6 15 日以前完成。
3 、本学期考试课由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不再统一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公共课考试。每科考试课考核结束后的当天,各二级学院将考核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报教务处王珊珊老师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生处处理。
4 、各学院于 6 10 日前收齐考试试卷,统一模式排版后交于教务处, 按要求打印试卷并到文印室印制,进行分卷和安全保管。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 每门课程应出 A B 两套试卷,并附齐答案, A B 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题量不得超过 30% ,严禁照搬以往使用过的试卷。如有违犯,将按教学差错(事故)处理。
5 、根据授课计划合理安排考查课考核,机动周结束前该类别考核结束。
6 、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7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开好考前动员大会,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6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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