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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14级学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08:52:25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园艺园林学院、牧业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 14 级的学生 2015-2016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 2016 6 6 —6 8 日(第十六周)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集中巡考。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于 5 25 日前将各年级专业的考试课(不超过三门)和考试安排情况汇总发至教务处王珊珊邮箱, 6 24 日前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2 、考查课的试卷印制应于 5 27 日前完成,考试课的试卷印制于 6 3 日以前完成。
3 、本学期考试课由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自行组织考试,教务处不再统一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公共课考试。每科考试课考核结束后的当天,各二级学院将考核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报教务处王珊珊老师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生处处理。
4 、各学院于 5 25 日前收齐考试试卷,统一模式排版后交于教务处, 按要求打印试卷并到文印室印制,进行分卷和安全保管。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 每门课程应出 A B 两套试卷,并附齐答案, A B 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题量不得超过 30% ,严禁照搬以往使用过的试卷。如有违犯,将按教学差错(事故)处理。
5 、根据授课计划合理安排考查课考核,机动周结束前该类别考核结束。
6 、各二级学院于 6 2 日来培训楼中间单元三楼东户教务处领取 2015-2016-2 学期期末考试准考证,并在下发过程中认真审查学生缴纳学费情况。
7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开好考前动员大会,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6 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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