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与检查“导师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4 09:28:4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院“导师制”工作,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安排,将对
2012
年签定协议的“导师制”工作进行验收,对
2013-2014
年签定协议的新进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
2015
年度新进教师签定“导师制”工作协议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对
2012
年新进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
自查表、检查表、培养手册、听课记录、论文论著原件或者结项课题原件或者教学奖励原件;
2
、对
2013-2014
年新进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需提交以下材料:自查表、检查表、听课记录;
3
、各二级学院安排
2015
年新进教师完成“导师制”协议签订工作,需提交协议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先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以二级学院(部、中心)为单位交于培训楼中单元三楼东户教务处方媛老师处,验收的电子统计表也发到方老师办公系统邮箱。
详情请查看办公系统公告通知。
教务处
201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