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3 15:18:49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特下发此通知:
一、高度重视,严肃考风
各系(部、中心)应本着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遏止学生考试作弊,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学风、校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和学习环境。
二、加强诚信教育,形成良好考试氛围
各系(部、中心)要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积极弘扬正气,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积极倡导“诚信守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校园风尚,营造“诚实应考”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各系(部、中心)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监考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范,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规范考试命题
考试课每门课程应出A、B、C三套试卷,并附齐答案,A、B、C三套试卷内容重复题量不得超过30%,严禁照搬以往使用过的试卷。如有违犯,将按教学差错(事故)处理。命题时要求题量适中、难度适宜。
五、严禁考前泄题及针对性辅导
命题教师要做好电脑及网络办公系统密码的管理,不能有让学生接触考题的机会。严禁考试前针对性辅导、划定考试范围等行为。
六、严格监考制度
1.巡考、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务必到位,不得缺勤,不得随意换人。
2.考试开始前,必须宣讲考场纪律;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内容摘录、作业本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放到指定地方。
3.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放于桌角,并对三证进行检查。三证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者必须出具系主任签字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监考,密切注意考场动态。对有违规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制止,给予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对不听教育和警告仍继续违规的学生,应当场认定并终止其考试,暂扣相关的物证,令其退出考场,监考人员如实填写学生违规记录并签字;考试结束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违纪学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对已认定其违规拒不离开考场、恶意纠缠监考人员的学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巡考人员,由巡考人员予以处理。
七、评卷要求
各系(部、中心)要组织好期末考试课的评卷工作,考试课评卷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评卷,流水作业,评分后要求评分人签名,具体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不出差错,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人员进行抽查。
八、成绩管理
考试完成后要及时阅卷,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成绩和相关考试材料。
教务处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