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6 月 21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并于 2018 年 12 月21 日实施。该标准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的增补,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配套使用。作为强制性标准,包括苹果在内所有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必须满足这两项标准的要求,其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设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便于大家使用,从这两项标准中将有关苹果的最大残留限量整理出来,共计164 项,分别按农药类排序和农药名称排序,列于表 1 和表 2。










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加工研究室 聂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