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防汛避险工作应急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3 09:20:1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防汛避险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做好学校防御洪涝、暴雨、大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学校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大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发布流程和工作细则》《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规定》《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负责
成立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防汛避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 源
副组长:赵麦成 王文锋 窦瑞木 张献奇 陈月英
刘荣宁 周士锋 高延玲 门保全
成 员:王铁俊 李光辉 晁铭鑫 赵占银 朱维军 乔建法
肖爱武 赵 刚 王立河 常介田 李进杰 钱志伟
郭 峰 汪 泉 褚 颖 姚国林 王秀红 赵淑芳
陈功义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的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窦瑞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和大风灾害信号时,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学校和省教育厅,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学校将防汛、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防汛防风知识宣传,增强师生预防大风、洪水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防风工作。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办公室要编制抢险救灾参与单位、责任人、上下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建立微信工作群,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工程准备:相关部门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的加固和疏浚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物资准备:综合保障专班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灾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五、防汛(灾)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暴雨、大风等级、洪涝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2.进入汛期,学校要加强值班,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属地、上级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防汛防风及抗灾救灾工作按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原则,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在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指挥下处置,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由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处置,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在属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处置。不论发生哪一级灾害,学校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属地和上级报告。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气象部门发布。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后,学校果断采取停课措施,并严格落实《河南省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指引》的要求。
(二)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
2.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3.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等巡查,通知师生及其他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三)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到位,依据职责研究部署工作。
2.各部门领导上岗带班,研究部署工作。
3.做好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4.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时,通知师生及其他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5.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6.学校防汛应急抢险队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综合保障专班迅速做好救护伤病人员准备,做好救伤及卫生防疫工作。
(四)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副组长到岗协助组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市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停课,师生及其他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五)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立即启动防汛防风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市气象台发布大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停课,师生及其他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当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学校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人、财、物转移,必要时学校直接向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并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4.学校配合属地防汛抗旱办公室,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5.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6.学校配合市、(县)区卫生部门,做好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2.信息的报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学校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表彰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